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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清單和摘錄 — 佛陀所教導的「佛法」(Dhamm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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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         本文收錄筆者這兩年學習「上座部」巴利語經典所傳承的佛陀所教導的「佛法」以來,特別受益的閱讀清單。         這裡只專注於佛陀所教導的「佛法」,也就是基於「 無為法 」( asaṅkhata  / unconditioned dhamma),在特定條件下可以被「觀察」與「驗證」的自然法則和客觀事實,這可以歸屬於「 現象學(phenomenology) 」。相對地,對於「佛學」(思想、學說)以及「佛教」(宗教信仰、宗教儀式,以及對於死後的許諾),筆者既不熱衷,也非所學習的範圍。[參見: 科學 、 科學方法 ]         因為,「佛法」講述的內容並不是思想或學說(佛學),而是可以讓每個人都有可能在「此生」(而非死後)親自「觀察」與「驗證」的客觀事實。對於如何培養這樣的能力讓我們去親自觀察與驗證,「佛法」包含有一整套系統的修行方法(詳見: 止觀乘 )。         有關:「佛法」可歸屬於哲學類別的「 現象學(phenomenology) 」,而非歸屬於哲學「 本體論(ontology) 」或「 形上學(Metaphysics) 」(思想、學說;佛學),此一說法是引用自「 向智尊者 」(Nyanaponika Thera)的著作《 Abhidhamma Studies - Researches in Buddhist Psychology 》3rd edition,1976,第36-38頁,「Chapter II The Twofold Method of Abhidhamma Philosophy」。 佛陀所教導的 「佛法」 ●《上座部佛教與大乘佛教的基本共識》 發表於1967年世界佛教僧伽會(WBSC);由「化普樂·羅睺羅」尊者 (Ven. Dr. Walpola Rahula Thero) 擬定;維基百科:[ 閱讀 ] .對於「佛陀的教導」或「佛法」的共識,載明於第 1~8 項。 .除前述範圍之外,第 9 項:認同(註:不反對)在不同地區的「佛教」信仰、修習方式和儀式等,但「不可與佛陀教導的基本教義混為一談」。 ●《佛陀的啟示》 (譯自: What the Buddh...